(市行政审批局、市委编办、市司法局、市发改委、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) (十二)推进清理涉企收费降低企业成本信息公开。
列明办理依据、受理单位、基本流程、申请材料、示范文本及收费依据及标准、办理时限、咨询方式等内容,市直各相关部门负责) (十五)抓好依申请公开件的办理工作,(各县市区人民政府、管委会、市直各相关部门负责) (十六)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,重点推广就业创业、社会救助、社会保险、医疗卫生、涉农补贴、城市综合执法、养老服务等领域的公开标准,(市教体局、市人社局、市城管局、市公安局、市民政局、市统计局、市卫健委、市农业农村局、市文旅广电局、市医保局、市公积金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 三、围绕稳定社会预期强化公开